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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著名法学家郭道晖、李步云教授来我校讲学

作者:   来源:法学院   日期:2008年05月13日 00:00   访问量:

5月11日,我国著名法学家郭道晖教授、李步云教授应邀在四教模拟法庭为我校师生作了学术报告。校领导盛国军副院长会见了两位专家,并与他们进行了亲切交谈。我校法学院院长孟鸿志教授分别为两位专家主持了报告会,并颁发了客座教授聘书。法学院2008年“改革开放30年与中国法治建设”系列学术论坛由此拉开帷幕。

郭道晖教授报告的题目是“法制改革与思想解放”。郭教授简要回顾了我国改革开放30年法治建设的历程,集中阐述了“法治”与“法制”的区别。他指出,“法制”强调法律的统治工具性,而“法治”则关注法律对国家权力体系的规范性和对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制约性,其核心含义是“依法治国,依法治官”。郭教授认为,法学者要有责任和勇气为国家兴法治,为人民争权利。

李步云教授则从“改革开放30年与中国人权进展”方面做了阐述。李教授指出,“人权”应该是人依据其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所应当享有的权利,包括生命权、健康权、通信自由权、选举权等等。国家明示和保障公民应该享有的人权的程度和状况是国家政治文明进步的的尺度和标志。李教授强调,“人权”是一个历史和文化概念,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在不同的社会文化环境条件下,“人权”应该有不同的内涵和外延,现实中特别要注意区分应有的人权、法定的人权和实有的人权。所有的法律在根本上都应该是为保障和实现人权存在的、服务的。国家法治进程就表现为公民人权保障和实现的进程。

两位教授还分别解答了学生们提出的问题,师生们对两位教授的学识和人格表示敬佩,并对他们的演讲给予了长时间、热烈的掌声。前来听讲的还有受我校孟鸿志教授指导的来自山东大学威海分校、烟台大学两校的研究生。

5月12日,两位教授又同法学院的部分教师进行了座谈。

郭道晖教授,1951年清华大学电机系毕业。1979年以来先后任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研究室副主任,中国法学会研究部主任,《中国法学》杂志社总编辑、编审,兼任中国法学会理事、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南京大学等十多所高校兼职法学教授,中国法制新闻工作者协会副理事长,中宣部、司法部特聘的法制宣传高级讲师团讲师,国家社科规划委员会国家基金课题评审组成员,法哲学社会哲学国际协会(IVR)会员、中国分会副会长。现任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顾问,北京大学宪法学行政法学博士生导师组成员、公法研究中心客座研究员,湖南大学教授兼《岳麓法学评论》主编,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

李步云教授,1962年北京大学法律系毕业,1967年2月到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工作至今。为中国社会科学院荣誉学部委员,研究员,法理学研究室主任,所学术委员会委员,《法学研究》杂志主编,社科院人权研究中心副主任,研究生院博士生导师。2000年10月起任湖南大学法学院名誉院长,湖南大学法治与人权研究中心主任。现兼任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宣部、司法部“国家中高级干部学法讲师团”讲师,国家行政学院等十余所大学的教授。(作者:韩长福摄影:郭万祥编辑:李红)

郭道晖教授(左)作报告

李步云教授(左)作报告

与教师座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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