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统计学院举行了党员发展对象推选答辩会。学院相关负责人、全体学生党员、拟发展对象及入党积极分子代表参加。
为确保党员发展过程的制度化、规范化,增强大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的透明度,学院党总支制定并出台了《统计学院学生党员发展答辩制度》,根据量化考核评分、党员投票、日常表现等,按照1:1.2比例推选优秀入党积极分子参加答辩。答辩会分为自我阐述和现场答辩两个环节,拟发展对象从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对自身情况进行客观全面的介绍,并围绕入党动机、党的基础理论知识、十九大报告、热点时政等内容进行现场答辩,答辩结果作为党员发展对象推选的重要依据。(作者:于小斐 编辑:曹凤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