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上午,应法学院和科研处邀请,中南大学法学院陈云良教授在4216教室做了一场题为“转轨经济法基本问题”的学术报告。
陈云良教授在报告中提出,当下中国经济法学的逻辑假设建立在西方经济法范式的基础上,无法与中国现实达成和谐,有必要以“转轨经济法学”的概念构建中国自己的“法律理想图景”。陈教授进而认为,转轨经济法的历史使命不是“治病”而是“育人”;转轨经济法的核心任务是反行政管制而不是反垄断;转轨经济法的基本功能是控权而不是授权;转轨经济法的价值取向是追求初级公平即形式公平。
陈云良教授简介:陈云良,中南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在《中国法学》、《现代法学》等刊物发表论文70余篇,出版专著、教材5部,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3项,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1项,提出的“转轨经济法”理论、“国家调节权独立性”理论、“模糊法学”理论在法学界影响广泛。(法学院 刘亚丁)